合同签好了。
从昨天下午三点半,一直修改到晚上七点半,才确定签下。
这过程中,有一点讨论得比较久:
就是甲方要不要也拿底薪。
甲方是这样说的:“总经理拿N仟元,董事长不要说比总经理高,但是也不能低吧?”
我一开始听着,没多大毛病,但总不想一下就答应下来。
于是就是说:“先把要改的全部改掉,这点,我再想想。”
后来想通了,我直接就拒绝了甲方的要求:
我建议甲方拿业务提成。
根据实际情况,甲方是不需要常常到公司,因此甲方在做什么,其实我是不知道,唯一可考核的就是业务。
而我不一样,一旦确定下来,接下来马上要做的是:把配套的人和物都配齐。因此,我是必须有严格的上下班。
经过协商,甲方接受了我的想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