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向对象的语言有一个标志,即拥有类的概念,抽象实例对象的公共属性与方法,基于类可以创建任意多个实例对象,一般具有封装、继承、多态的特性!但JS中对象与纯面向对象语言中的对象是不同的,ECMA标准定义JS中对象:无序属性的集合,其属性可以包含基本值、对象或者函数。可以简单理解为JS的对象是一组无序的值,其中的属性或方法都有一个名字,根据这个名字可以访问相映射的值(值可以是基本值/对象/方法)。
官方解释
原型模式如类模式一样,都是是一种编程泛型,即编程的方法论。另外最近大红大紫的函数编程也是一种编程泛型。JavaScript之父Brendan Eich在设计JavaScript时,从一开始就没打算为其加入类的概念,而是借鉴了另外两门基于原型的的语言:Self和Smalltalk。
既然同为面向对象语言,那就得有创建对象的方法。在类语言中,对象基于模板来创建,首先定义一个类作为对现实世界的抽象,然后由类来实例化对象;而在原型语言中,对象以克隆另一个对象的方式创建,被克隆的母体称为原型对象。
一、理解对象:
第一种:基于Object对象
var person = new Object(); person.name = 'My Name'; person.age = 18; person.getName = function(){return this.name; }